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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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萍与被执行人戚永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戚永翔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戚永翔,男,1966年9月29日生,汉族,住浙江省永嘉县桥下镇垟心路3幢,身份证号码:330324196609292092。 二、执行标的、执行依据 执行标的:7030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诉讼费、执行费等。 执行依据: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7民终5432号民事判决书。 三、悬赏条件及金额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5%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6-6859891(姬法官)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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