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二批112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223个。这是青岛中院继去年11月公布第一批后,公布的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市中院执行局综合处法官介绍,自今年开始,青岛中院将每季度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房地产行业“老赖”多
据介绍,市民只要登录最高院和青岛法院网,就可以查询公布的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记者上网看到,在公布的223个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有学校、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贸易公司、建筑公司等多个行业,其中被点名最多的是“青岛凯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共有8笔欠款。另外,百仕置业、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益置业有限公司等20多家房地产公司也被列入了“黑名单”,房地产也成为欠债较多的行业。
市中院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案件立案六个月内,被执行人员需要缴纳拖欠款项,如果超过六个月,将把被执行人的信息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等到被执行人偿还欠款后,会从后台将他的信息屏蔽。
4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据了解,2013年11月,青岛中院公布的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265名,除在最高法院网和青岛法院网公布外,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众多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报给青岛市及各区(市)工商、质检、公安、司法、海关、文化、财政、税务、民政、劳动、发改、建管、规划、出入境管理、外汇管理、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以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局、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实行信用惩戒。迫于执行威慑和信用压力,截至目前,已有40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到法院履行义务32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25件,执结标的额176.15万元。
“三招”加大执行力度
市中院负责人表示,2014年市中院将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运用好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制度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三项反规避执行措施,通过加大对失信当事人的惩处力度,让被执行人在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寸步难行,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上了黑名单 难以办贷款
2008年肖某从林某处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但货款迟迟没有支付。 2008年12月林某向原胶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肖某还钱。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肖某同意在2009年3月1日前全部付清。可到了支付日期,肖某仍然没有支付,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将肖某传唤到法庭,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肖某承诺于2009年10月1日前自动履行,如不按期履行,自愿承担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及全部迟延履行金。可是这次,肖某又食言了,还与法官玩起了“失踪”。从2010年开始,林某与执行人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肖某下落都没有结果。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后,黄岛法院执行局将肖某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通过其家人向他送达决定书。不久,肖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要求履行义务。原来肖某在经营生意时发现,自己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寸步难行,尤其是在申请一笔贷款时因为案件没有审结银行不予批准。与法官联系后,肖某要求只履行案款本金,迟延履行期间的3.22万元不愿承担。法官告知肖某,如果这种支付方式申请人不同意,案件无法审结,肖某也无法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肖某与林某多次沟通后双方都做出让步,肖某一次性支付林某7万余元,案件正式执结。
欠了三家钱 没法变股权
2012年平度一家机械公司向银行借了140万元,可到了还款时间,机械公司没有支付。经平度法院调解,机械公司需支付140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但是机械公司没有按期履行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向机械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机械公司还有两起被执行案件。平度法院向包括平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在内的多家诉讼诚信体系联动部门进行披露,工商局将这一信息录入至该企业的电子档案。
2013年12月份,该机械公司到工商局准备进行股权变更,工商局经过查询电子档案发现,公司存在因为没有履行法律义务而失信的不良信息,不能办理变更,必须先到法院履行相关手续后才可办理。于是机械公司不得不对近几年涉案的履行情况进行排查,主动履行相应的义务,法院将其不良信息予以撤销。
——本文载于2014年1月10日《青岛晚报》14版
昨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二批112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223个。这是青岛中院继去年11月公布第一批后,公布的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市中院执行局综合处法官介绍,自今年开始,青岛中院将每季度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房地产行业“老赖”多
据介绍,市民只要登录最高院和青岛法院网,就可以查询公布的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记者上网看到,在公布的223个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有学校、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贸易公司、建筑公司等多个行业,其中被点名最多的是“青岛凯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共有8笔欠款。另外,百仕置业、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益置业有限公司等20多家房地产公司也被列入了“黑名单”,房地产也成为欠债较多的行业。
市中院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案件立案六个月内,被执行人员需要缴纳拖欠款项,如果超过六个月,将把被执行人的信息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等到被执行人偿还欠款后,会从后台将他的信息屏蔽。
4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据了解,2013年11月,青岛中院公布的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265名,除在最高法院网和青岛法院网公布外,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众多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报给青岛市及各区(市)工商、质检、公安、司法、海关、文化、财政、税务、民政、劳动、发改、建管、规划、出入境管理、外汇管理、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以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局、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实行信用惩戒。迫于执行威慑和信用压力,截至目前,已有40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到法院履行义务32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25件,执结标的额176.15万元。
“三招”加大执行力度
市中院负责人表示,2014年市中院将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运用好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制度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三项反规避执行措施,通过加大对失信当事人的惩处力度,让被执行人在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寸步难行,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上了黑名单 难以办贷款
2008年肖某从林某处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但货款迟迟没有支付。 2008年12月林某向原胶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肖某还钱。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肖某同意在2009年3月1日前全部付清。可到了支付日期,肖某仍然没有支付,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将肖某传唤到法庭,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肖某承诺于2009年10月1日前自动履行,如不按期履行,自愿承担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及全部迟延履行金。可是这次,肖某又食言了,还与法官玩起了“失踪”。从2010年开始,林某与执行人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肖某下落都没有结果。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后,黄岛法院执行局将肖某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通过其家人向他送达决定书。不久,肖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要求履行义务。原来肖某在经营生意时发现,自己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寸步难行,尤其是在申请一笔贷款时因为案件没有审结银行不予批准。与法官联系后,肖某要求只履行案款本金,迟延履行期间的3.22万元不愿承担。法官告知肖某,如果这种支付方式申请人不同意,案件无法审结,肖某也无法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肖某与林某多次沟通后双方都做出让步,肖某一次性支付林某7万余元,案件正式执结。
欠了三家钱 没法变股权
2012年平度一家机械公司向银行借了140万元,可到了还款时间,机械公司没有支付。经平度法院调解,机械公司需支付140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但是机械公司没有按期履行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向机械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机械公司还有两起被执行案件。平度法院向包括平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在内的多家诉讼诚信体系联动部门进行披露,工商局将这一信息录入至该企业的电子档案。
2013年12月份,该机械公司到工商局准备进行股权变更,工商局经过查询电子档案发现,公司存在因为没有履行法律义务而失信的不良信息,不能办理变更,必须先到法院履行相关手续后才可办理。于是机械公司不得不对近几年涉案的履行情况进行排查,主动履行相应的义务,法院将其不良信息予以撤销。
——本文载于2014年1月10日《青岛晚报》14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昨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二批112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223个。这是青岛中院继去年11月公布第一批后,公布的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市中院执行局综合处法官介绍,自今年开始,青岛中院将每季度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房地产行业“老赖”多
据介绍,市民只要登录最高院和青岛法院网,就可以查询公布的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记者上网看到,在公布的223个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有学校、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贸易公司、建筑公司等多个行业,其中被点名最多的是“青岛凯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共有8笔欠款。另外,百仕置业、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益置业有限公司等20多家房地产公司也被列入了“黑名单”,房地产也成为欠债较多的行业。
市中院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案件立案六个月内,被执行人员需要缴纳拖欠款项,如果超过六个月,将把被执行人的信息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等到被执行人偿还欠款后,会从后台将他的信息屏蔽。
4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据了解,2013年11月,青岛中院公布的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265名,除在最高法院网和青岛法院网公布外,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众多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报给青岛市及各区(市)工商、质检、公安、司法、海关、文化、财政、税务、民政、劳动、发改、建管、规划、出入境管理、外汇管理、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以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局、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实行信用惩戒。迫于执行威慑和信用压力,截至目前,已有40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到法院履行义务32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25件,执结标的额176.15万元。
“三招”加大执行力度
市中院负责人表示,2014年市中院将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运用好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制度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三项反规避执行措施,通过加大对失信当事人的惩处力度,让被执行人在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寸步难行,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上了黑名单 难以办贷款
2008年肖某从林某处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但货款迟迟没有支付。 2008年12月林某向原胶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肖某还钱。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肖某同意在2009年3月1日前全部付清。可到了支付日期,肖某仍然没有支付,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将肖某传唤到法庭,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肖某承诺于2009年10月1日前自动履行,如不按期履行,自愿承担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及全部迟延履行金。可是这次,肖某又食言了,还与法官玩起了“失踪”。从2010年开始,林某与执行人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肖某下落都没有结果。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后,黄岛法院执行局将肖某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通过其家人向他送达决定书。不久,肖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要求履行义务。原来肖某在经营生意时发现,自己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寸步难行,尤其是在申请一笔贷款时因为案件没有审结银行不予批准。与法官联系后,肖某要求只履行案款本金,迟延履行期间的3.22万元不愿承担。法官告知肖某,如果这种支付方式申请人不同意,案件无法审结,肖某也无法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肖某与林某多次沟通后双方都做出让步,肖某一次性支付林某7万余元,案件正式执结。
欠了三家钱 没法变股权
2012年平度一家机械公司向银行借了140万元,可到了还款时间,机械公司没有支付。经平度法院调解,机械公司需支付140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但是机械公司没有按期履行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向机械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机械公司还有两起被执行案件。平度法院向包括平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在内的多家诉讼诚信体系联动部门进行披露,工商局将这一信息录入至该企业的电子档案。
2013年12月份,该机械公司到工商局准备进行股权变更,工商局经过查询电子档案发现,公司存在因为没有履行法律义务而失信的不良信息,不能办理变更,必须先到法院履行相关手续后才可办理。于是机械公司不得不对近几年涉案的履行情况进行排查,主动履行相应的义务,法院将其不良信息予以撤销。
——本文载于2014年1月10日《青岛晚报》14版
昨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二批112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223个。这是青岛中院继去年11月公布第一批后,公布的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市中院执行局综合处法官介绍,自今年开始,青岛中院将每季度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房地产行业“老赖”多
据介绍,市民只要登录最高院和青岛法院网,就可以查询公布的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记者上网看到,在公布的223个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有学校、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贸易公司、建筑公司等多个行业,其中被点名最多的是“青岛凯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共有8笔欠款。另外,百仕置业、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益置业有限公司等20多家房地产公司也被列入了“黑名单”,房地产也成为欠债较多的行业。
市中院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案件立案六个月内,被执行人员需要缴纳拖欠款项,如果超过六个月,将把被执行人的信息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等到被执行人偿还欠款后,会从后台将他的信息屏蔽。
4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据了解,2013年11月,青岛中院公布的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265名,除在最高法院网和青岛法院网公布外,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众多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报给青岛市及各区(市)工商、质检、公安、司法、海关、文化、财政、税务、民政、劳动、发改、建管、规划、出入境管理、外汇管理、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以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局、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实行信用惩戒。迫于执行威慑和信用压力,截至目前,已有40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到法院履行义务32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25件,执结标的额176.15万元。
“三招”加大执行力度
市中院负责人表示,2014年市中院将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运用好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制度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三项反规避执行措施,通过加大对失信当事人的惩处力度,让被执行人在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寸步难行,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上了黑名单 难以办贷款
2008年肖某从林某处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但货款迟迟没有支付。 2008年12月林某向原胶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肖某还钱。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肖某同意在2009年3月1日前全部付清。可到了支付日期,肖某仍然没有支付,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将肖某传唤到法庭,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肖某承诺于2009年10月1日前自动履行,如不按期履行,自愿承担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及全部迟延履行金。可是这次,肖某又食言了,还与法官玩起了“失踪”。从2010年开始,林某与执行人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肖某下落都没有结果。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后,黄岛法院执行局将肖某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通过其家人向他送达决定书。不久,肖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要求履行义务。原来肖某在经营生意时发现,自己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寸步难行,尤其是在申请一笔贷款时因为案件没有审结银行不予批准。与法官联系后,肖某要求只履行案款本金,迟延履行期间的3.22万元不愿承担。法官告知肖某,如果这种支付方式申请人不同意,案件无法审结,肖某也无法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肖某与林某多次沟通后双方都做出让步,肖某一次性支付林某7万余元,案件正式执结。
欠了三家钱 没法变股权
2012年平度一家机械公司向银行借了140万元,可到了还款时间,机械公司没有支付。经平度法院调解,机械公司需支付140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但是机械公司没有按期履行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向机械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机械公司还有两起被执行案件。平度法院向包括平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在内的多家诉讼诚信体系联动部门进行披露,工商局将这一信息录入至该企业的电子档案。
2013年12月份,该机械公司到工商局准备进行股权变更,工商局经过查询电子档案发现,公司存在因为没有履行法律义务而失信的不良信息,不能办理变更,必须先到法院履行相关手续后才可办理。于是机械公司不得不对近几年涉案的履行情况进行排查,主动履行相应的义务,法院将其不良信息予以撤销。
——本文载于2014年1月10日《青岛晚报》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