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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中院】菏泽中院网上开庭刑事第一案

  • 作者:菏泽中院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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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1日上午,菏泽中院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巨野县检察院提起抗诉的贩卖毒品的刑事案件。这也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菏泽中院刑一庭继2月20日在首次采取视频方式对刑事被告人进行讯问后,在我院首次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刑事案件的审理。

  开庭前,承办法官充分征求检察机关、原审被告人、辩护人的对本案进行网上开庭的意见,经一致同意后,确定了开庭的时间,并提前告知当事人网络庭审需要注意的事项,并经本院信息处技术人员调试设备后,该案于2月21日上午10时准时开庭。

  庭审中,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检察人员、辩护人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保护。审判员、检察员、辩护人、被告人四方连线直接通过视频进行同步庭审,在网上查明被告人身份、发表抗诉意见和上诉理由、举证质证、发表辩护意见和辩解理由等,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庭审过程声音清晰、画面流畅,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最大限度满足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实现了疫情防控工作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保证了诉讼服务和刑事审判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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