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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法院召开“春雷行动”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10日

  2月15日上午,齐河县法院召开“春雷行动”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郝京方,党组成员、副院长葛庆忠出席,齐河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杰主持。大众网、齐河报、齐河新闻、民生快车、智慧齐河手机台、齐河在线多家媒体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郝京方向与会媒体通报了“春雷行动”执行工作相关情况:2019年春节前后,为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执行申请人过上温暖、幸福的新年,齐河法院按照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雷行动”。自1月23日“春雷行动”开展以来,齐河法院共出动警力230人次、警车60余台次,执结案件135件,执行到位金额1037.35万元,拘传51人,拘留3人,集中兑现发放案款 2703.55万元;发布失信自然人119人,法人和其他组织12个,发布限制高消费571人次,撤销限制高消费216人次,屏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98人次,促使112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此次“春雷行动”,院领导高度重视,执行干警迎难而上,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主线,强化措施,重拳出击,严明纪律,规范执行,立体宣传,促进诚信。基本实现了“案件质效进一步巩固、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司法公信得到进一步提升”的工作目标,有效打击了各种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下大力气执结了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保障了农民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让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可感可知,传播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正能量,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在媒体提问环节,葛庆忠副院长就此次“春雷行动”的主要工作任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拒执行为以及法院执行局所采取的创新性工作措施等媒体朋友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

  在此,齐河法院也希望通过媒体朋友,郑重告诫广大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法律和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就是破坏国家法律秩序和挑战司法权威,必然会受到强制执行和惩罚。只有扛起肩上的责任担当,鼓起面对现实的勇气,早日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才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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