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立案、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温馨提示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02日 | ||
齐河县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立案、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温馨提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央、省、市及上级法院通知精神,现将齐河县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即日起齐河县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接待群众诉访,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暂停现场接待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缴费、查询案件、查阅卷宗、申诉信访等事务,建议选择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信函邮寄等方式进行。 三、齐河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查询咨询、申请延期及联系法官等事宜可拨打0534-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办理。 四、因特殊情况,确需线下现场办理有关诉讼事务的,应提前预约,并请佩戴口罩,积极配合相关检查,如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的,务请先行就诊。 五、疫情防控期间,齐河法院将继续全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因接待接访方式调整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齐河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附: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址: http://lsfwpt.sdcourt.gov.cn:7865/dzssfwl/lawyer/login.jspx 诉讼服务热线: 0534-12368 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询问有关问题、反映个人诉求或意见建议。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工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信访材料邮寄地址:齐河县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德州市齐河县齐心大街东首)邮政编码:251100 通过邮局将信访材料邮寄至齐河县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德州市齐河县齐心大街东首),邮政编码为251100。 |
||
|
||
【关闭】 | ||
版权所有:齐河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齐河县齐鲁大街111号 电话:0534-5321373 邮编:25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