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录齐河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院简介 > 内设机构

齐河法院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05日

  齐河法院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图书等工作;负责外事活动安排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及分配;负责诉讼费的收缴、管理;管理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产和国有资产,拟定本院基础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二)政治部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法官等级和法警警衔评定与晋升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并实施法官培训规划;负责干警的日常工作考核,负责全院干警的表彰和评先创优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负责干警的晋职晋级和工资调整;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法官协会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负责处理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投诉管辖异议;负责小额速裁案件的审理;接待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来信来访;负责本院法医技术鉴定、证据鉴定等鉴定及拍卖工作;负责与提供诉讼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

  (五)民事审判一庭

  主要职责:审理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权利、交通事故、财产权利等纠纷的民事一审案件;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经济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的商事一审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发回本院管辖的属于本庭业务范围的民商事案件;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民事审判二庭

  主要职责:审理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权利、交通事故、财产权利等纠纷的民事一审案件;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经济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的商事一审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发回本院管辖的属于本庭业务范围的民商事案件;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主要职责: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理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事宜;负责审理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和上级法院指令本院再审的各类案件;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执行局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负责执行异议案件;负责执行案件和执行信访案件的统计、报表和登记、转办等工作;负责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等。

  (九)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审判团队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考核中审判质效量化工作;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负责编写综合信息,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研究和征集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等;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的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负责本院信息网络、设备维护等工作。

  (十)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保管全院警械器材;负责本院机关和法庭警务保障及警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庭审执勤和提押刑事被告人;配合执行庭的送达、执行工作;负责本院拘传、拘留决定的执行,配合公安机关执行本院决定的逮捕;负责协助政工部门完成警衔上报工作;负责完成司法警察训练任务;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对我院各部门及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全院各部门及干警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对被追究错案责任的干警的党、政纪处理;制定和完善廉政制度,检查全院各部门及干警对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全院各部门及干警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及时完成上级法院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晏城法庭、焦庙法庭、赵官法庭、宣章法庭、潘店法庭

  主要职责:审理辖区内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纠纷的民事一审案件;审理经济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的商事一审案件;协助上级法院处理在我县办理属于本庭业务范围的民事案件及商事案件时的相关事宜。其他职能包括:报道审判工作信息,撰写行政审判工作调研文章,及时总结审判经验;负责本庭所结的未经考核办归档案件的归档工作;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审判服务、后勤管理等工作。

关闭

版权所有:齐河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齐河县齐鲁大街111号 电话:0534-5321373 邮编:25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