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法院 2024年度法官履职评议对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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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 ||
根据《齐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要求,经县法院党组提出,县人大常委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审核,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确定并报县委审批同意,确定以下人员为2024年度法官履职评议对象: 裴琳琳,齐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杨文杰,齐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周玉迪,齐河县人民法院赵官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玉兰,齐河县人民法院晏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评议内容为评议对象近三年内的履职情况,包括: 1. 遵守司法职业道德情况,包括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作风、担当意识、廉洁纪律等; 2. 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包括工作实绩、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办案效果等; 3. 接受人大监督情况,包括工作中涉及的人大监督、决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 4.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情况; 5. 信访案件办理质效和社会影响; 6.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地址:齐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电话:0534-5330379 齐河县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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