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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法发(2021)24号--齐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院长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6日

齐河县人民法院文件

齐法发〔2021〕24号

印发《关于开展院长大接访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人民法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良好形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现将《齐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院长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齐河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0日

关于开展院长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良好形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现就齐河县人民法院开展院长大接访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历届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立足源头解决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平安齐河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畅通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渠道,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院长大接访,对涉诉信访件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集中解决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把纠纷化解在萌芽、把矛盾消灭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实现“三下降一提高”(涉诉信访总量下降,重信重访下降,非正常上访下降,群体性事件下降,息诉息访率提高),确保法院信访案件不出现赴省进京上访问题。通过与司法正规化建设相结合坚持开门纳谏,通过接受群众监督,集中发现和解决当前司法工作中存在的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规范问题,维护司法权威、增强司法公信。通过与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从群众来访中深刻发掘问题线索,扎实查纠队伍中存在的群众作风“冷、横、硬”问题、廉洁防范“粗、漏、疏”隐患,切实整改顽瘴痼疾,以钢轨铁律涤荡新风正气。

三、活动安排

(一)接访时间。活动期间为2021年5月20日至7月30日,接访院领导在工作日按排班表接访。建党一百周年活动期间的院长接访活动,要服从县委及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安排。

(二)接访地点。接访院领导固定接访地点为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

(三)接访范围。1.齐河法院一审案件出现的信访事项;2.涉及齐河法院一审审理的二审及再审、发回重审案件的出现信访事项;3.对涉及“三跨三分离”案件,必要时协助信访人所在地基层法院协商配合处理。

(四)接访方式。1.当面接访。院领导在接访室随机接待当日来访群众,可由一名部门主要负责、一名书记员陪同接访现场听取群众意见,现场调度解决问题。2.电话接访。每日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公开当日接访院领导办公内线电话,接受群众电话信访。3.视频接访。根据当事人诉求,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依托各级法院间的视频连线设备,为当事人提供远程接访服务。

(五)接访程序。1.凡要求院长接访的当事人,由信访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安排接待顺序,由接访院领导逐一接访;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院长也可以约访当事人;3.院长接访要登记当日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4当日无法解决的信访问题,属于分管业务范的,可与来访群众另行约定接访时间继续化解,或者指定分管部门负责限期处置化解;不属于分管业务范围的可提出转办意见,通过信访接待大厅转给其他分管院领导处置化解;5.属于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应转交监察室负责办理。

(六)接访原则。大接访活动期间,要坚持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措施合规、沟通深入,保障来访当事人的知情权;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坚决杜绝让当事人跑多个地方、找多个部门情况发生。实行首访负责制,坚持谁首次接访谁负责到底,对转办、交办事项持续跟踪问效,直到当事人获得满意答复。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大接访活动,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教育整顿、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建党一百周年重大活动顺利举办的一项政治任务。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确保接访活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院长大接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接待大厅,负责大接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调度。院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审管办(研究室)负责宣传报道工作,法警大队负责维护信访秩序及安保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三)精心部署落实。审管办(研究室)负责制定院领导接访排班表,信访接待大厅应当对大接访活动期间的院长接访情况建立账,定期向本院院长报告办理情况。

(四)突出重点实效。接访院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的重要批示要求,亲自接访、亲自调度、亲自答复,积极采取措施,协调处理,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错误不纠正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努力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

(五)强化宣传推广。要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大接访活动部署安排,向全社会亮明齐河法院接诉即办、开门纳谏的郑重承诺。要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来访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要注重选取典型案例、扩大宣传推广渠道,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 1、院长大接访领导小组名单

2、院长大接访活动排班表

附件1:

齐河县人民法院

院长大接访领导小组名单

  长:        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    郝京方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张海杰  院党组副书记

  员: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葛庆忠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陶明东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赵庆勇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  高润涛  立案二庭庭长

  员:  各业务庭室

齐河县人民法院院长大接访值班表

日期

值班院领导

职务

接访地点

5月20日(星期四)

葛庆忠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5月21日(星期五)

张 杰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5月22日(星期六)

陶明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5月23日(星期日)

赵庆勇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5月24日(星期一)

张 磊

党组书记、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5月25日(星期二)

郝京方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5月26日(星期三)

张海杰

党组副书记

信访接待大厅

5月27日(星期四)

张 健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5月28日(星期五)

葛庆忠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5月29日(星期六)

张 杰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5月30日(星期日)

陶明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5月31日(星期一)

赵庆勇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1日(星期二)

张 磊

党组书记、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2日(星期三)

郝京方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3日(星期四)

张海杰

党组副书记

信访接待大厅

6月4日(星期五)

张 健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5日(星期六)

葛庆忠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6日(星期日)

张 杰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7日(星期一)

陶明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8日(星期二)

赵庆勇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9日(星期三)

张 磊

党组书记、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10日(星期四)

郝京方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11日(星期五)

张海杰

党组副书记

信访接待大厅

6月12日(星期六)

张 健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13日(星期日)

葛庆忠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14日(星期一)

张 杰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15日(星期二)

陶明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16日(星期三)

赵庆勇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17日(星期四)

张 磊

党组书记、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18日(星期五)

郝京方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19日(星期六)

张海杰

党组副书记

信访接待大厅

6月20日(星期日)

张 健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21日(星期一)

葛庆忠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22日(星期二)

张 杰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23日(星期三)

陶明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24日(星期四)

赵庆勇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25日(星期五)

张 磊

党组书记、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26日(星期六)

郝京方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27日(星期日)

张海杰

党组副书记

信访接待大厅

6月28日(星期一)

张 健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29日(星期二)

葛庆忠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6月30日(星期三)

张 杰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1日(星期四)

陶明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2日(星期五)

赵庆勇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3日(星期六)

张 磊

党组书记、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4日(星期日)

郝京方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5日(星期一)

张海杰

党组副书记

信访接待大厅

7月6日(星期二)

张 健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7日(星期三)

葛庆忠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8日(星期四)

张 杰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9日(星期五)

陶明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10日(星期六)

赵庆勇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11日(星期日)

张 磊

党组书记、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12日(星期一)

郝京方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13日(星期二)

张海杰

党组副书记

信访接待大厅

7月14日(星期三)

张 健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15日(星期四)

葛庆忠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16日(星期五)

张 杰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17日(星期六)

陶明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18日(星期日)

赵庆勇

党组成员、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19日(星期一)

张 磊

党组书记、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7月20日(星期二)

郝京方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信访接待大厅

注:院领导信访值班请以此表为准!

齐河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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