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法发(2021)13号--“春季执行风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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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6日 | ||
齐河县人民法院文件 齐法发〔2021〕13号
“春季执行风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为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法院开展的执行工作会议精神,齐河县人民法院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组织开展“春季执行风暴”专项行动,再掀执行声势,提高执行质效,推进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工作目标 以省市两级执行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和宣传力度,集中攻坚一批“人难找、物难寻”的涉民生、涉金融等执行案件。 二、组织领导 本院成立齐河法院“春季执行风暴”指挥部,党组书记、院长张磊任总指挥,副院长葛庆忠为副总指挥,指挥部负责整体谋划、统一领导、全面调度。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执行局办公室。执行局各团队长带领全体执行局干警参与执行行动。法警大队要强化警务保障,研究室要跟进宣传,务求本次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工作任务 根据上级法院和本院工作安排,通过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结一批,和解一批。力争2021年1至3月、1至6月,结案率完成任务目标,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位居全市前列。 三、时间安排 “春季执行风暴”行动从2021年3月1日开始,到2021年6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进行动员部署。排查梳理出有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没有跑路和执行标的三万元以下的未结案件底数,到庭到人,分类制定执行措施。 第二阶段:2021年3月16日至6月20日,利剑出鞘,强力出击。针对排查出的案件底数,各团队在法警队的配合下,集中力量强制执行。每周二、三、四凌晨出击,力争剑锋所指,执毕一批,拘传一批,震慑一片。同时要多措并举,穷尽执行措施,通过申请人提供线索、悬赏线索提供人员等多种形式,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和打击惩戒力度,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坚决执行到位。 第三阶段:2021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开展总结验收工作。要认真回顾行动开展情况,建立制度机制。对本次“春季执行风暴”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归纳总结,积累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执行团队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动员,全面发动。把“春季执行风暴”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把指标落实到每名执行人员,夯实责任,完成任务。 (二)加大力度。执行局全体干警及法警执行中队均24小时随时待命,对隐匿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实施罚款、拘传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对执行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合力,通过专项行动使一大批案件得到实际执结。 (三)强化监督。要进行责任倒查,对于消极不作为或办人情案、金钱案的,将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及本院相关制度追究办案人责任;指挥部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周调度、周通报,严格把关审查,落实责任到人机制。 (四)加强联动。借助公安机关的信息管控平台和丰富的侦控手段,缩短执行时间,提高执行效率;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不动产、民政等多部门的联动,优势互补,让“老赖”无处遁形。 (五)做好宣传。做好与新闻媒体的协调与沟通工作,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造势活动,营造良好执行氛围,既要加大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更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将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要丰富宣传的内容,既要宣传大力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正面典型,也要曝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是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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